北斗系统的发展,离不开政策法规的保障。中国卫星导航系统管理办公室主任冉承其在第九届中国卫星导航学术年会开幕式上透露,我国卫星导航法治建设正在稳步推进,《卫星导航条例》已经完成征求意见稿。
时间和空间是人类生存发展活动的基础,人类对时空精度的不懈追求、对所处时空的精准描述从未停止。当前,全球信息化浪潮进入全面渗透、跨界融合、加速创新、引领发展的新阶段,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程度不断加深,精细农业、精准物流、自动驾驶、智能交通、智慧城市等经济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牵引时空信息服务从静态走向动态、从粗略走向精准、从区域走向广域、从物理空间走向网电空间,高精度时空信息已成为信息化不可或缺的基础要素。
“作为国家重要的空间基础设施,北斗系统建设情况受到各方广泛关注,制定《卫星导航条例条例》,可以用法律的方式,来确保北斗系统建设透明、规范,让用户第一时间了解系统运行状态、建设规划等重要内容。”冉承其告诉记者。
据介绍,我国致力于推动北斗标配化,特别是涉及国家安全和关键性领域,更需要《卫星导航条例条例》明确要求和各方职责,保障有效和规范执行。近年来北斗高精度应用蓬勃发展,《卫星导航条例条例》将保障国家安全、用户安全,同时促进高精度创新发展,研究提出分层分级管理模式,既不能“一管就死”、也不能“一放就乱”,破解当前发展瓶颈,准确定位安全保障措施。
此外,卫星导航信号在广泛使用中,容易受到外界干扰,影响用户使用安全,制定《卫星导航条例条例》,可以最大化保障用户使用安全和系统健康有序发展。
(本文来源:装备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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