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将让各厂家在该国开展发射活动变得更加容易
装备参考消息:为促进本国发射业发展,澳大利亚政府已颁布了有关商业飞行器发射和再入的新规。新规于8月31日正式生效,对20年前颁布的原有发射与发射场许可证办理规则做了修改,简化了许可证办理流程,同时还降低了保险要求。
澳航天局局长克拉克说:“通过升级监管架构,我们正在改进澳太空进入工作,同时继续坚持对保证地球和太空活动安全性的重视力度。”他说,这些改革保证了让澳航天监管能够适应技术进步,且不会对澳航天能力创新造成不必要的阻碍。
《1998年航天活动法案》下的原有规则给人的感觉是过于死板和繁琐。那项法案仿效了美国的发射许可证办理规则,是在原基斯特勒宇航公司提出要在澳发射其两级可复用K-1火箭之时推出的。K-1火箭后来并未发射过,但近几年来相关机构在澳大利亚研制或发射新型火箭、尤其是小运载的兴趣日益增大。不过,开展这类项目的公司认为,原有规则阻碍了从该国发射。
吉尔摩航天技术公司创始人和首执吉尔摩说,原有规则不够明确,而且要求火箭厂家还要在澳拥有并使用自己的发射场。这家澳大利亚公司正在搞一种小运载。新规把发射场许可证办理同火箭分开,且允许为空射系统和大功率业余火箭申办许可证。
新规最大的变化之一是放宽了发射保险要求,把最低投保额下调到了1亿澳元(6800万美元)。吉尔摩说,按原有规定,即便是亚轨道发射,最低也要投保7.5亿澳元。但他说,新规也有不够完善的地方,比如发射失败风险的计算公式过于保守,对发射5次后的发射失败风险估计过高。不过,他称自己对新规终于出台感到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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